第四届中国高级CBT治疗师系统培训第一轮通知
CBT简介
认知行为治疗(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CBT)是一大类包括了认知治疗和行为治疗的心理治疗方法,因其循证基础、结构清晰、短程高效等特点,已成为世界上流行最为广泛,被使用最多的心理治疗方法。CBT对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强迫障碍、人格障碍、应激障碍、进食障碍、精神病性障碍、双相障碍、失眠障碍、心身问题及各种成瘾问题等均具有成熟的治疗方案和明确的治疗效果,个体、团体、各个年龄段、短程CBT等不同形式的CBT各有具体的方法流程,正念认知、接纳承诺和辩证行为治疗作为第三代CBT治疗方法已掀起CBT新的高潮,神经科学基础的CBT作为第四浪潮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道家认知、中国文化相关的CBT等本土形式的CBT需要更多关注、探索和传承。
CBT培训在中国的发展
自1998年开始,以德中心理治疗研究院开办的“中德班”为代表的专业培训为中国CBT培养出第一代专业人才。2007年后,以Beck-CBT体系为主导的各种“中美班”为CBT在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更多力量。2009年至今,中国先后成立了中华医学会CBT协作组、中国心理学会CBT学组、中国心理卫生协会CBT专委会和中国医师协会CBT工作组4个专业组织,共同组成“中国CBT专业组织”。其工作大力推动了CBT在中国的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CBT事业的规范发展,中国CBT专业组织于2017年12月特别推出了精心准备的首届高级CBT治疗师系统培训项目(系统班),推出后受到广大学员热烈欢迎,并于2018年5月成为德中心理研究院认证的“中德班”基础培训。
系统班经过了前两期之后,综合多位教师和全体学员的反馈,第三期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加大了演示和练习的时间,减少了大家相对不感兴趣的主题,聚焦重点,再次推出。
教师团队
本课程邀请到国内CBT领域的多位顶级专家,包括:北京大学钱铭怡、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张亚林、北京中医药大学刘天君、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张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李占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张岚、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程文红、北京大学刘兴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祝卓宏、北京回龙观医院李献云、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勇、天津大学李艳苓、北京建筑大学郑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张斌、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黄国平、西南大学杨发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李箕君、乔慧芬、王纯、马辉、柳娜、杨华,南京师范大学裴涛、个人执业者李飞等。
课程特色
1.顶级教师团队:联合CBT“中德班”和“中美班”的中方核心师资力量;
2.符合标准:符合中国CBT专业组织推出的“CBT治疗师核心能力要求”标准;达到德中心理研究院认可的“中德班”基础培训标准。
3.系统培训:大班授课和小组练习相结合,包括系统的理论和实操课、小组演练和讨论、小组团体督导、课外练习、案例报告、自我成长和读书会等多方面内容;
4.分阶段培训:包括CBT基础课、不同问题的CBT、不同形式的CBT三个阶段;
5.学分制:达到学分后由中国CBT专业组织颁发高级CBT治疗师培训证书。同时有注册系统学分和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课程安排
课程包括授课、团督、个督和案例4大部分,共350个学时。
A、理论和实操课(270学时):
第一阶段:CBT基础课:必修,90学时,3次课。
第二阶段:不同问题的CBT:选修,90学时,共3次,至少参加2次。
第三阶段:不同形式的CBT:选修,90学时,共3次,至少参加2次。
B、督导(27学时)
团体督导(共9次,27学时,至少参加7次)。
C、实习案例(50学时)
实习至少50学时、10个案例,提交3个不同问题的案例报告,1个系统案例报告。
D、其他(3学时)
个人成长(个人体验0-2次3学时,个人成长报告1份)、线上读书会、讨论会、个体督导等。
课程时间、地点和费用
连续培训,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间,每季度一次,每次安排在周五至周日的2天半,共两年。第一次培训时间:2022年4月15-17日,日程表请见附录1。
培训地点:南京,具体信息待报名截止后通知,如受疫情影响,可能改为线上。
课程费用:全程(含团体督导9次、个人体验0-2次、作业批改、线上活动)3万元,单次交费4000/次,共9次,含所有内容。食宿自理。
报名方法和联系人
报名方法:填写报名表(通过附件下载),发至cbtchina@163.com,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经筛选后择优录取,3月18日前回复结果。
课程联系人:詹老师 电话:025-82296201 Email: cbtchina@163.com
招生对象
诚邀各界心理卫生相关人员,有一定心理咨询与治疗基础,对CBT感兴趣,欢迎参加。
主办单位 中国CBT专业组织
| 承办单位 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认知行为治疗研究所 |
2021年11月
附录1: 课程计划(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录2: 盖章版通知